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6〕15号)、《河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的组织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组织、监督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二、工作流程
1. 工作流程
(1)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2)复试比例
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调剂考生按照计划缺额的300%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考核内容。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综合素质(4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其他相关综合素质。
①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报考专业的了解、研究生期间科研规划等。
②复试小组成员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综合素质。
(2)专业知识(4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考核内容为《基础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
①考生随机抽取考题,考察考生对考核科目基础知识的理解及掌握程度。通过对问题的追问,考核考生对该科目的综合理解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
②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回答专业相关问题。
(3)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能力。
①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
②考生现场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用英语回答相应问题。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解剖学》和《医学免疫学》,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方式为笔试,采用开卷论述题形式。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小组
选派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小组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4. 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于24小时内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学院邮箱hdjcyxy@163.com。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需扫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复试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另须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大学学业成绩单、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实践能力等内容)、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及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等材料。
(6)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协议书模板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中“招生材料”栏目)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注意:同等学力考生请提前向学院说明。
三、调剂工作
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我院自主确定的调剂要求。调剂前将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等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基础医学院网站。
四、录取工作
1.录取规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确定,我院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总成绩核算方法
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6:4权重相加,计算出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5:5权重相加,计算出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进行再次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名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4.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或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协议书模板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中“招生材料”栏目)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拟录取后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相关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312-5078523
2. 监督电话:0312-5078563 监督邮箱:jcyxyjw@163.com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
河北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6年3月24日